各有关部门、学院,各市县电大:
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开放教育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8〕20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开学〔2018〕2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附件:1.2018年度奖学金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2.各分校、学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
2018年度奖学金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一、奖项设置
此次评选设置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希望的田野”奖学金两个奖项。
二、申请对象
全省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其中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以下简称“一村一”)在读学生。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或准备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选。
三、奖励标准及来源
两个奖项的奖励标准均为每人1000元,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读期间无违纪行为发生。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锐意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和其他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并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帮助和带动他人共同学习。
3.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不包括补修课程学分)。已经获得过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必须在原来基础上再完成3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本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5.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单列申请、单独追加奖励指标。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级及以上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五、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市县电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市县电大奖学金评审机构需对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初审,并签字盖章。
(1)申请表(附录1、附录3):奖学金申请表的“教学点初审意见”栏由候选人所在的分校、教学点填写,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教学点申请人材料上报至分校,由分校进行材料审核,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人材料初审由分校盖章。学生姓名、出生年月等基本信息应准确无误。奖学金申请表中学生的申请理由要详实,不少于300字,重点表述学习情况。
(2)成绩单: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必须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已获学分百分比,并盖分校教务处公章。
(3)照片:奖学金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4)证书: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5)汇总表(附录2、附录4):汇总表只需由分校填写,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和候选人纸质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4.奖学金候选人上报前必须在所在教学点的校园醒目位置及网上(有网站的教学点)公示一周,并提交公示电子版照片及网页截图信息。
5.各分校按省校分配名额进行教学点名额分配、指导评选,统一收集本地区教学点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进行本地区所提交材料初审整理后集中打包压缩,于4月4日前发往省电大学生工作处。
6.此文件的电子文档可上省电大OA市县电大通知栏目、省电大开放学生工作群下载(群号:148180263,欢迎相关人员加入,便于工作联系)。
联 系 人:颜云燕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09号福建电大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350013
电 话:0591-87576580
电子邮箱:516956517@qq.com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尽快将名额分配等评审相关工作落实至相关教学点,组织好所属教学点的参评工作,扩大获奖学生覆盖面,名额原则上按开放教育本专科在籍学生数2‰和一村一在籍生数3‰的比例分配给各教学点。
省电大将对奖学金评选工作加强管理,出现问题较多的相关分校减少推荐名额。
2.“希望的田野”奖学金仅限“一村一”学生申请,“一村一”学生被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的,不能同时推荐为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
附录:1.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2.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只需分校汇总填写)
3.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申请表
4.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只需分校汇总填写)
附件2
各分校、学院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名额
分校 | 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名额 | “希望的田野” 奖学金名额 |
福州分校 | 17 | 0 |
漳州分校 | 15 | 3 |
泉州分校 | 17 | 3 |
三明分校 | 14 | 1 |
莆田分校 | 8 | 0 |
南平分校 | 9 | 0 |
龙岩分校 | 12 | 2 |
宁德分校 | 20 | 4 |
永安分校 | 2 | 1 |
漳浦分校 | 4 | 0 |
邵武分校 | 4 | 1 |
文经学院 | 4 | 0 |
公共管理学院 | 3 | 0 |
理工学院 | 2 | 0 |
继续教育学院 | 17 | 0 |
教务处 | 46 | 1 |
合计 | 194 | 16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印发
闽电大2019、13号 附录1.docx
闽电大2019、13号 附录2.xls
闽电大2019、13号 附录3.docx
闽电大2019、13号 附录4.xls
红头 闽电大2019、13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