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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4  浏览次数:1621 次  来源: 福州电大      字体大小:[ ]

2019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榕财教(指)〔20196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福州广播电视大学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榕委编【2002】13号文)文件精神,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电大、省电大及学院按需办学、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确立电大教育发展目标。

(二)制定并实施电大教育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全市电大教学点、工作站制订和执行教学计划。做好全市电大学员的学籍管理、教务管理、教学管理、考务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与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高校的联系,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合办学。

(四)搞好招生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形式和方法,确保生源稳定。

(五)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教学、教务、考核、证书发放等方面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可靠的办班质量去拓展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六)发挥社区大学功能,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指导社区学院及各教学点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七)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保证电大教育的稳步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设置书记室、校长室、办公室、财务科、教务教学处、招生办、技术处、图书馆等8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

财政全额

拨款

79

7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电大主要任务是: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开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学校开展建设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冲刺全国优质校,全面深化学校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学校“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治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继续把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院示范校建设和2019年攻坚项目,结合部门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工作,使每个教职工把本职工作做的更好,把部门工作带起来,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认真组织学习学院出台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重要节日的廉政教育,做好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提醒谈话。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电大与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开展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常态化排查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确保干部干净干事、廉洁从政。

(三)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贯彻落实《福建省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结合部门实际,做好意识形态研判工作,落实各类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的监管力度,做好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深入开展校园反邪教警示教育,积极抵御防范校园传教渗透。

(四)创新党建工作,丰富党员活动

在与福州市社区联办讲座和党员读书会等活动基础上,继续推进创新探索,组织广大师生志愿者深入文明共建社区以及周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宣传活动。组织党员去革命老区村参观、调研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

(五)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助力优质学校建设

1.增设成教厦门函授站点,拓宽招生渠道。

按照省教育厅成人大专校外教学点评估工作的精神,继续深入抓好校外教学点申报、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准备于2019年在厦门地区增设成教校外教学点,推进成教招生与教学工作。

2.新增1个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或1个单项职业能力鉴定项目),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拓展符合学生需求的各类资格证书认证。2019年拟申报新增“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工种或纺织面料成分检测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其中新增“茶艺师”职业技能鉴定工种需要公共基础部和文创学院配合完成;纺织面料成分检测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需要机电工程学院配合完成。

(六)增设社区大学福州市区教学点,开展多层次社区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完善福州市社区大学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发展模式,着力提高社区成员素质、技能和生活质量,扎实推进社区成员的全面发展和社区教育可持续发展,拟于2019年在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建立福州市社区大学分校(教学点)。约定3月底前挂牌,挂牌后,指导教学点面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活动。

(七)完善服务工作机制,加强系部培训工作

转变观念,树立社会化培训意识,创新院(系)社会化培训体制和机制,把社会化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办学成效的重要内容,与学历教育一同部署,一同实施。完善社会化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化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建立一支以学院“双师型”教师为主,聘请兄弟院校教师为辅的相对固定的教育培训教师队伍。建立社会化培训工作的长效激励机制,提升研发适合不同岗位“培训包”的能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州分校收入预算为850万元,比上年增/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除财政每年固定拨一般公共预算外主要是财政专户拨款,预计2019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万元,财政专户拨款722.5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万元,其他收入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0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万元,公用支出377万元,项目支出1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7.5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每年定额安排补助经费(一般公用预算拨款37.5万元,福州社区大学办学专项经费拨款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福州电大公用支出(教育支出-广播电视教育-广播电视学校2050501)37.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二)福州社区大学办学经费(教育支出-广播电视教育-广播电视学校2050501)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大学办学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参照上年情况预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 参照上年情况预计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主要原因是: 参照上年情况预计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福州电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比2018年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州电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福州电大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零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州电大共设置绩效目标�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福州电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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